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青年干部培訓班開班式上為年輕干部成長成才提出了要求,即要提高政治能力、調查研究能力、科學決策能力、改革攻堅能力、應急處突能力、群眾工作能力、抓落實能力等七種能力,這也為人民法院的年輕法官更好的肩負起新時代賦予的職責指明了方向。
目前,許多基層法院的法官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年輕同志,他們身處審判第一線,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筆者認為,年輕的法官們應該以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七種能力來對照自身,不斷提升職業素養。
用提高政治能力,來錘煉擔當意識。人民法官作為法律的執行者和捍衛者,要具備敏銳的政治大局觀和政治鑒別力,在處理案件時如果僅局限于法律思維、就案辦案,不僅無法解決好案件涉及的社會問題,對于為大局服務的使命更相差甚遠。因此,法官在處理案件時,既要嚴格依法,又要具備大局意識,善于情、理、法等多種角度審視審判工作,作出正確的裁判結果。
用提高調查研究能力,來拓寬審判工作思路。基層法官處于民間矛盾沖突的最前沿,具有掌握案件情況的第一手資料的天然優勢。在現實生活中,年輕法官要充分利用審判實踐挖掘調研題材,針對審判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認真調查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科學性、可行性的對策建議,不斷提高自身審判能力。
用提高科學決策能力,來發揚民主集中制度。定罪量刑、定分止爭直接依賴于法官的專業判斷。作為一名年輕的法官,不僅要熟悉法律規范,深諳立法精神,熟練法律技能,還要在實踐崗位上摸索研究,增長知識,豐富才干,積累實踐經驗,同時更要廣開言路,聽得進不同意見,作出正確的決策。
用提高改革攻堅能力,來促進辦案效能提升。隨著司法改革不斷的深入推進,年輕法官們既面臨新機遇,又面臨諸多新挑戰。這就需要年輕法官們進一步激發工作活力和動力,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學習先進經驗,改進司法辦案的理念和方式方法。
用提高應急處突能力,來防范事態矛盾激化。在庭審或執行過程中,法官可能會面臨難以預料的各種突發事件,因此,基層法官要有較強的應變能力,及時采取相應的對策和措施,盡量保持遇事不慌,臨危不亂,處理問題要果斷,防止事態擴大和矛盾激化。
用提高群眾工作能力,來積累辦案工作經驗。一些年輕法官在工作之初常用專業性的法言法語與群眾溝通,容易與當事人之間產生距離感,不利于案結事了、良好辦案效果的實現。因此,培養群眾工作能力就要求年輕法官要注重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為涉訴群眾著想,體會當事人在訴訟中的憂慮,并通過基層調解,深入村、居委會調查等方式與群眾面對面交流。
用提高抓落實能力,來履行盡職盡責義務。人民法院作為國家審判機關,承擔著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職責。每一位年輕法官都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折不扣的落實到審判、執行和實際工作當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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